阳城县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晋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精神和《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2年度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双随机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 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逢查必抽”“能联尽联”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二)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别化监管,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努力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三)坚持规范公开,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机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增强震慑力和影响力。
(四)提升监管效能。各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管能力水平,充实执法队伍,提高发现问题、查找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随机科学效应”,紧盯“易发问题关键环节”,在拓宽参与部门,实现部门联合常态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全面推行向提高效能升级。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工信(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税务、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负责人,各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双随机监管工作的联络员,要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管理员,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要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1.实施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市、县已经公布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前形成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联合抽查事项类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2.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单户录入等方式于分别建立本部门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人员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覆盖全面、更新及时。(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3.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各部门要根据监管实际,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就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工作指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含的各类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抽查的工作程序、项目、方法,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原则,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要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年度抽查计划统筹制定当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并上报县政府同意。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要科学确定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尽可能合并安排,推进抽查事项“1+X”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以及开展的专项整治,原则上要通过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检查次数,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三)依法规范实施联合抽查
要依法依规履行抽查监管责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领域的抽查检查工作,保持部门抽查根据年度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抽查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方式等。涉及互为配合部门的多个抽查任务,有关参与部门应沟通协商统一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发起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信用水平和风险等级设定不同的抽查比例、频次,通过省级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落实回避制度。抽查检查可以根据检查对象的经营方式、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等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进行。要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政府相关网站等进行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原则上涉企双随机通过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向社会公示。对通过自有系统开展抽查和检查结果公示的,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省级平台归集,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要下大力气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同,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确保全年部门联查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不低于60%。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根据本地区、行业领域监管需求,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作为重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及时预警,依法处置风险隐患,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水平。要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推动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等新型监管手段的应用场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不进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加强部门联合作战、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综合一次查”改革、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将更多部门和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多级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抽查,进一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机制,厘清执法办案与双随机抽查的关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台账管理制度,跟踪整改落实和处理情况,形成监管闭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需立案查处的,交由执法办案机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检查对象疑似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要依托公示系统和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机制,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调主体守法自觉性。(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2022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的关键一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意义,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强化统筹协调,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同时承担“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任务。县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经费保障。县目标责任考核组要加强督查督导,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二)抓好工作落实。发起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推动联合抽查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起部门要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各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执法理念,提升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企业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措施,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检查中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给予肯定和鼓励,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报送实施方案、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制度规范等工作进展情况,包含“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具体地址:阳城县市场监管局信用信息监管股(101室)。联系人:韩晨阳;联系电话:4237293;邮箱:xyxx72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