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20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阳城县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城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19日

阳城县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双随机办〔2023〕5号)《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清单)(2023版)》等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新监管理念和方法。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事中事后监管面临的三大转变:由“重审批、轻监管”向“宽进严管”转变;由以人为主的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由以政府为主的监管向以社会监督、企业自治、行业自律为主的社会共治转变。

(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一单两库一细则”等规范化建设。按照“一业一查”要求,建立以“市抽县查”“县抽县查”、“市县联查”为抽查方式,“抽查事项1+X匹配”监管模式,坚持“科学设置事项”“部门应联尽联”原则,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综合性的检查,取代以往的多头重复检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效能。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注重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结果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相结合,形成“通用+专业”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四)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依法履职尽责,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有效减少专项整治数量,避免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执法扰民。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各成员单位要在《阳城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清单)(2023版)》的基础上,坚持“科学设置事项”“部门应联尽联”原则,按照“清单化管理、事项只增不减、属地抽查检查”要求,加大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的整合力度。逐项明确行业类别、配合事项等内容,并做好清单的动态管理和公开公示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领导小组调整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动态更新,以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调整后的抽查事项清单应及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并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二)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要动态调整各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把握好“全、新、特”(“全”就是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全量信息和产品、项目及行为等其他主体信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覆盖所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同时,可吸收专业技术人员入库辅助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新”就是要实时动态更新,要根据新情况新特点进行实时调整和不断完善,要结合监管需要对“两库”建设进行优化创新,与时俱进,持续优化;“特”就是对检查对象要结合风险分类结果进行个性化标注,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精细化,要对执法人员专业特长、执法资质等进行标注,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和精准性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要聚焦营商环境提升,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监管的需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区域、农村市场等突出风险,按照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要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要将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纳入本级年度抽查计划,以联合抽查计划的制定为抓手,全面落实“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要求,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同一行业领域内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有效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效能。要全面推行以“市抽县查”、“县抽县查”、“市县联查”的抽查方式,“抽查事项1+X匹配”的模式,坚持“谁发起、谁组织”原则,整合抽查事项、抽查部门、抽查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凡是市级部门明确县级部门不再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各县原则上不再另行制定相同的抽查计划。要兼顾同级系统内和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能纳入联合抽查的不再单独开展系统内抽查,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对于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以及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检查次数,使联合抽查成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构建“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格局。年度抽查计划(包含联合抽查计划)应及时通过政府相关网站和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凡采取“市抽县查”“市县联查”模式的,由市级部门统筹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县级各部门不再制定抽查计划。(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8月底前)

(四)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安排,依法依规履行抽查监管责任,科学规范实施抽查检查,保持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抽查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和方式等;涉及同一个行业领域检查事项由多个部门发起或多个部门互相配合的,有关参与部门应沟通协商、科学谋划、统一制定检查方案。要按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任务抽取,统一开展名单比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推动部门联合从全方位“面上整合”向全链条“机制融合”延伸,进一步提升协同监管效能。要因地制宜选择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方式,提高联合监管工作质效。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要落实回避制度。抽查检查可以根据检查对象的经营方式、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等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提高抽查问题发现率。要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和政府相关网站等进行公示,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五)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大力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进一步优化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促进科学研判、准确分类、精准画像。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时,参考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保持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确保全年部门联查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不低于80%,并逐年提升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作为重点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依法处置风险隐患,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水平。要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对诚信守法主体和违法失信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适度降低对诚信守法主体的检查频次,提高诚信守法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探索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六)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要推行柔性执法,依法规范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对筛选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进行采取信任监管、宽松监管、大数据监测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通过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实施有温度、有准度、有精度的信用监管,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同时,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七)提升监管联动效能。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机制,厘清执法办案与双随机抽查的关系,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台账管理制度,跟踪整改落实和处理情况,形成监管闭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加强沟通协作和执法联动,需立案查处的,交由执法办案机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抄告、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检查对象疑似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要推动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互认互用等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员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锚定目标、抓住机遇、勇挑大梁,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要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主动担责履责,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探索实践经验,完善制度机制,落细落实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答疑解惑,让市场主体充分理解、配合并认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措施,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新闻报道、访谈、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措施和成效,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信用、管业务就要管信用”的原则,压实监管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督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将基层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改革取得更大实效。

    联系人:张璐璐   电  话:0356-423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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