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第113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培兵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食品监管重治疏防、监管环节用力不均等问题进行了描述,并针对此提出了关于建立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的三点建议。对此,我局非常认同并认真对待,现将我局近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向您汇报如下:
一、构建高效协调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的意见》、《阳城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形成有效监督、联合执法的监管合力,新调整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县食安委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公安等22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县食安办积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导调度作用,修订完善了《阳城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则》,建立了风险会商、信息交流等各项工作机制。目前,县食安委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要求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食安办定期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及时对各部门的风险信息进行交流会商,及时对风险隐患进行协调处置,初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反馈处置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二、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阳城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领域“三大战役”专项行动等各类食品全领域治理行动。聚焦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餐饮面食制品违规使用明矾、食品加工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联合公安进行了多次违法打击,两年来已送涉刑犯罪案件21起,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的突出问题。
在排查整治的同时,我局尤其注重采用多种方式方法从源头进行隐患的预防。比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先后对我县辖区内肉制品、食醋、食用植物油、小麦粉和蜂蜜生产单位和大型超市共计54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督促企业进行了公开承诺;为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县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下面授、线上自学等方式,对全县重点乡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目前已在芹池、次营组织2场次的线下培训,涉及500余名基层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县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在府前广场开展了以“康养阳城,食安同行”为主题的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商超、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辨别假劣食品常识、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宣传和培训等,进一步增强了我县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自查自纠能力。
三、初步建立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为适应“互联网+监管”的新要求,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我局建立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通过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目前已对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69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农贸市场1家、食品流通单位3家,可以实时通过视频进行远程查看和监管,同时通过监管手机端app,具备监管对象的管理、查询、执法、追溯等多种功能。同时,农业、卫健、公安等各部门也都具备自己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虽然当前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还不具备跨部门协调监管处置等的功能,但在后续的工作中,必将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总体协调、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县食品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有赖于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齐抓共管,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在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稳步提升监管水平,逐步增强信息化执法能力,加强协调监督联动,为我县人民的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位负责人: 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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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