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87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柴沫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监管问题进行了说明,也针对性的提出了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加强农产品追溯、加强宣传严格执法的建议。对此,我局非常认同,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近年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快检室的投入运用、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等方面加强监管,努力提高食用农产品品安全整体水平。现将我局今年来采取的相关工作措施向您汇报如下:
一、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职责分工的意见》、《阳城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推进部署,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实地调查研究,督促解决问题。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市场领域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分值权重达到了3%,并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作为党委政府巡查督办的主要内容进行检查落实、跟踪督办,压实了各部门、乡镇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
二、积极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宣传、检查排查、抽样检查等举措,增强农产品销售市场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另一方面,去年开始,我局配合市局在阳城一中、阳城县神农市场配备了快速检测室,同时在阳城县环城乐购、凤展贸易和惠康超市凤冠店建设了三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并已经在去年10月完成了对快检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快检室可用于农药残留类、非法添加类、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快速检测。充分发挥流通环节5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风险筛查作用,保证检测频次和质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推动辖区监管单位做好跟踪处置,有效防范食品农产品安全风险。
三、食用农产品产地管理机制方面,今年,按印发的生产流通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将全年开展农用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要求,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入场销售者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四、2021年以来,我局通过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实行智能辅助执法,并在2021年10月开展了食品执法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食品日常监管和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五、宣传方面,今年组织辖区内14家大型超市负责人、市场监管所流通监管人员共计30余人召开了大型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会议上开展了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承诺内容中包含有按规定对食用农产品标示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对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不误导消费者、不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等内容。并且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通过此项工作,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问题食用农产品的能力和经营者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监管担大任。食品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倡导群众健康文明饮食;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在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同时,稳步提升监管水平,逐步增强执法能力,为我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单位负责人: 承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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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