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协助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7-0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五次会议第217号提案

协助办理情况的答复

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邢卫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根据我单位职责,现将协助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有1个比较规范的农贸市场(神农市场),3个便民市场(菜篮子商贸、小虎商贸、西关菜市场),其中,除西关菜市场单独分布外,其余3个比较集中,布局不合理,并且设施老化、场地有限、交通不便,与城市发展、居民生活需求呈现极不合理的现实问题。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农贸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依法核查市场举办者、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监督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消费者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提高全县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的规范化经营水平,我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居民的消费满意度。

一是落实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明确“三方”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二是亮照经营,建立健全动态监管台账。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把准入关,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针对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关系的蔬菜、粮油、鲜肉、副食品等商品,建立重点监管台账,动态更新,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为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局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一方面印制专门的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以及口袋书,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广场、乡镇政府所在地、旅游景区、学校、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融媒体等推送发布12315消费指南、警示信息等,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农贸市场监管方面,我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1.经营者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少数经营户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存在标识不规范等问题2.食品安全处罚较重执行不到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罚力度大,农贸市场内的食品户规模小,小本经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其处罚,经营户往往无法承受,处罚难度大。3.由于受到场地的限制,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卫生环境差、停车不方便、规范化管理难,各方面的条件难以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单位职责,继续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