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建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监管确保舌尖上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暂无预制菜生产企业,预制菜生产企业创建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无预制菜产品标准。各类预制菜应根据具体原料类别、工艺技术等,确定应符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我局加强对食品经营环节预制菜的监督检查,在预制菜流通环节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预制菜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预制菜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对预制菜采购、索证索票、贮存运输、标签标识、预制菜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控制,保障预制菜类产品的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于2024年3月1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国家鼓励餐饮商家明示预制菜使用情况,未做出强制备案要求。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消费者有权向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其提供菜肴是否由预制菜加工而成,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如实告知。为此,我们联合科技局(商务局)、行业协会等部门向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发起倡议,鼓励在餐饮单位营业场所及美团、饿了么等线上平台,推广使用预制菜使用明示,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次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