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2

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以建设服务型单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市场监管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公开方式包括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各级各类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以及线下公示栏、宣传手册、法律法规读本、电子显示器、标语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点等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作数量

本年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1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19

42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

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3

+150

153

行政强制

26

+16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74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2019年共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发布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32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制定2019年度14项抽查工作计划,共抽取547户企业,1094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检查,查办5起价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公开完整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认真学习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立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最大程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性,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