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阳城县乡镇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
通 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乡级区划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县人民政府确认,现将调整后的15个乡镇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如下:
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北留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润城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町店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寺头乡人民政府
阳城县芹池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西河乡人民政府
阳城县演礼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次营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董封乡人民政府
阳城县横河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河北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白桑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蟒河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东冶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乡镇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时提请县司法局审查后,在阳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