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司法局

保全现状公证,解企业燃眉之急

发布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近日,阳城县公证处接到王女士的电话,电话中称,其公司于2024年6月与某园林公司签订《庭院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园林公司应以双方共同确认的鱼池设计图纸为标准,对庭院鱼池进行施工,并在合同末页附彩色设计图纸。几日后,其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施工方堆砌的假山石块与设计图纸中石块的颜色严重不符,导致庭院整体设计效果大打折扣。公司多次催促施工方尽快进行石块更换,但对方置之不理,并将整体工程搁置。为加快工程进度,公司准备更换施工方继续进行庭院设计,特向阳城县公证处申请对现有的工程现状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处受理后,公证人员赶赴现场查看施工现状,组织商讨保全方案,制定保全计划。正值酷暑,室外温度高达30多度,公证人员在王女士的指认下,对整个现场进行了记录、测量、清点、拍摄。及时完整的为该企业保全了证据。

保全结束后,张女士表示:“谢谢你们的帮助,进行了公证,我们就放心了,接下来可以让新的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了,感谢你们为我们推进了整体的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