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司法局

阳城县司法局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暨岗前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 2021-11-15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11月12日,阳城县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议召开。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建龙同志、分管副局长酒红亮同志、基层治理股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全县新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阳城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及聘任名单,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了《聘任合同》,专职人民调解员代表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建龙在讲话中指出,聘任专职调解员是适应新形式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对今后及时高效快捷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人才保障。他强调作为专职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做一个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二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注重法律专业知识储备,自觉加强《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调解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三要树立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要有担当,有责任心,把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稳定、发展、和谐结合起来,努力维护全县安定和谐的局面。

聘任仪式后,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红亮进行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刘红亮同志结合自身调解的案例,介绍了他的“二十字”工作方法,语言生动形象,内容通俗易懂,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得到了专职调解员的一致好评。

通过培训,使全县新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和技能有了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信心。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例子分析及讲解贴切,实际操作性强,对他们今后的调解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阳城县司法局将以这次业务培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开展“调解七进”办实事,强劲助力“服务三零”促和谐,不断开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阳城和法治阳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