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司法局

阳城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4-07-2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公、检、司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等案件的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近日, 阳城县司法局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联席会议,会签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阳城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每两个月向县人民检察院提供需重点排查的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台账,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在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掌握的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名单,汇总后提交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通过大数据网络系统查询社区矫正对象实名购买车票、机票、异地住宿登记等信息,并反馈至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核查询结果与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中的请销假手续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阳城县司法局依法处理,并向阳城县司法局制发相关法律文书。

与会人员就发挥公、检、司数据信息融合作用,开展大数据核查脱漏管行动等内容达成共识,针对监管中存在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分散、人机分离等情况,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阳城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长效机制,消除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