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司字〔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们对县本级行政审批类证明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出384项证明事项,其中实施“无证明”办理145项,实施证明办理239项,形成新的《阳城县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和《阳城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予以公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两清单”中的行政服务类事项时,除《阳城县证明事项实施清单》中的239项证明材料外,《阳城县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中的145项证明材料不再予以提交,采用告知承诺、部门核验、数据共享以及直接取消的方式替代。
“两清单”遵循证明法定、实事求是、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动,或其他原因造成清单事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阳城县司法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