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司法局

阳城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5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高质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法局依托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公开形式,科学设置公开目录。2023年对法定主动公开、民生实事、市场主体相关事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权责清单、信用信息双公示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共公开相关信息1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事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全面落实,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二是综合依托“阳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提升新媒体宣传服务功能,共累计发文360期2061篇。

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监管,确保公开信息有质有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局机构设置、部门工作、领导信息、部门预算等信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更新各项栏目信息,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有些仍存在不规范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二是部门动态信息发布较多,财政信息、法规文件等栏目发布内容较少。

2024年,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信息发布技巧、稿件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加强对“阳城普法”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使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www.yczf.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