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财务等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
(二)财税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收入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委托对有关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三)企业外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承担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五)项目稽查投资审计股。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组织审计县投资、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六)农业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七)民生社保审计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八)计划法规审理股。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审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审计工作规范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督查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九)电子数据信息审计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十)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及相关专项资金。对阳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监察内审股。督查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纪律和行政效能情况。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