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5月5日,阳城县召开十七届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河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各相关部门一要压紧压实河长责任,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强化督查问责,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查,对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要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不断开创我县河湖保护治理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实施更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更全面的水生态修复行动,建立更优化的水工程网络布局,构筑更坚实的水灾害防御体系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合力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要把落实省一号总和长令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清单、形成闭环,全面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要加快推进涉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成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