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水务局

行政处罚30--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或者修建水利工程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砍伐护堤护岸林木、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处罚

发布日期: 2021-05-20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