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水务局

阳城县水务局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县水务局

阳城县水务局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侯稳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芦苇河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非常感谢您所提出的建议,对芦苇河生态环境的治理,我们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并结合河湖警长及县检察院的联动长效机制,持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一是芦苇河八甲口片区沿河各村已建有5座污水处理设施,水环境已有极大改善。二是芦苇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列入项目规划,我们已委托晋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正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尽快完成芦苇河八甲口片区安全隐患治理。

谢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