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水务局
B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第五次会议第54号
建议的答复
吉二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冶河下游河坝修复以及太行一号公路西冶段境内绿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非常感谢您所提出的建议,为提高涧河(西冶河)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周边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的安排,2023年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实施涧河(西冶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2843.42万元,防洪标准十年一遇。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与设计单位复核西冶村至小王庄村防洪标准,该段河道现状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防洪能力,未对剩余850米堤防进行修复,经测算尚需投资120万元。目前涧河(西冶河)阳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已完工,项目与资金不能满足增加工程量需求。我局正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资金,力争尽快完成该段河道的治理任务。
关于西冶段境内公路两岸绿化事宜,我局在河道治理方面主要承担防洪治理职责,专项资金用途仅限于堤防修复、河道疏浚等任务。
谢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