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水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阳城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7项。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统一明确具体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1.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2.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对各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量化,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股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三)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020年,我局以阳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为主要宣传阵地,坚持政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对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惠农政策、项目申报、工作动态、行政职权等各个公开目录都进行了内容充实,对涉及水利工作动态的内容,做到当日公开,对水利政策、办事指南等,能及时予以更新,初步建成了目录规范、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公开及时、易于监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我局还不断拓宽公开渠道,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向山西日报、山西水利网、晋城水利网、太行日报等专业及综合媒体投稿,反映我县水利工作动态,宣传水利建设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18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 | -8 | 0 | |
行政强制 | 6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单一;二是个别股室、下属单位对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主动、不够重视;三是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及时,同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努力方向
1.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继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2.提高信息质量,保障服务水平。以信息公开质量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结构,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满足不同层面对政府水务信息的需求。大力调动全局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局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的力度。3.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局目前还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主要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进行政务公开,但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网上服务功能还未充分利用,今后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监督。4.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密切关注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类法规、文件的建立、取消和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和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跨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阳城县水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