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统计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24/2024-000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统计局大力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阳城县统计局大力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发布日期: 2024-04-22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防惩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县对统计造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警示、再部署,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盯统计造假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着力防治统计造假纠而复生等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县统计局牵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深学细悟。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重新组织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营造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舆论氛围。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治重要文件纳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统计法进企业”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强化沟通协调。及时向晋城市统计局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与县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与纪检机关的沟通衔接,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展开,共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