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统计局

阳城县统计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3

2020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围绕全县统计工作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基础建设,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依法治统和统计执法能力,为全县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把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年初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责任到人、全面落实。

(二)健全机构队伍。成立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室,具体承办统计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建设专职工作人员。

(三)压实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局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股室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牵头人和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四)严肃监督问责。重新修订完善我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阳统字〔2020〕2号),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我局认真组织对以本部门为主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项梳理和清理。经过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我局未制定或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

(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二是为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按照《阳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要求,我局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阳城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阳城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阳城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以及《阳城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障了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的质量;三是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文件要求,我局成立并制定了《阳城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律师参与行政执法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及《阳城县统计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七)规范统计文明执法行为。一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统计执法行为,我局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制度,认真修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各项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并及时在阳城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为我局有效提高文明公正执法水平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二是严格统计执法人员教育管理,保证统计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严格统计执法程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理顺统计执法体制,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八)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阳城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全县统计系统依法行政,着力解决当前统计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正常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局将统计执法工作列入2020年重点常规工作,严厉打击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 2020年,我局购置了2部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给法制室,全面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力度和保障。

(九)深化法治教育。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健全机关学法用法的制度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履行社会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职能和资源,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中开展主题或专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各类统计法治创建活动。

(十)严格双随机执法检查。6月下旬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我们认真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对违反《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对违反《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整改,坚决进一步树立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十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抓好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 “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郁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在依法治统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统计执法落实的宽度、广度还很有限。

(二)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三)依法治统力度不够,统计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人员不足。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统计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继续做好统计普法工作,围绕统计重点工作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强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法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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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