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阳城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6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阳城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根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我县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规范实施,广大群众普遍受益并得到社会各界好评。2021年要按照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夯实基础、抓实项目、力求实效,进一步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增加全县居民的健康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居民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今年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满意度知晓率为原则,在各项目均衡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体检、随访指导等医防融合健康管理工作。加大项目工作安排、培训、督导和评价评估力度,保障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三、政策宣传

以提高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感受度为目标,各专业公卫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项目政策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继续发动辖区服务居民注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平台”公众号,提高公卫知晓率。各专业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各类重点人群的专项微信群,把服务对象纳入其中充分利用微信长期稳定地专项宣传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健康知识和公卫政策。各单位在基本公卫政策宣传版面、健康专栏的基础上,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国家统一设计的基本公卫政策宣传海报。播放基本公卫项目宣传公益广告。广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健康教育和重点人群个性化健康教育。在全县形成国家基本公卫服务浓厚的宣传氛围,基本公卫项目政策、内容宣传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平台关注数、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将继续纳入今年基本公卫组织管理评价。

四、项目实施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为全县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流动人口按《阳城县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阳卫计发〔201899号)文件要求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以上,健康档案纸质、电子档案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重点人群按规范要求全部更新相关信息,普通人群按规范要求每年更新50%个人信息、一般检查和健康评估等健康档案信息),按要求整理装订健康档案。 

继续推进重点人群一人一档管理工作,在原基础上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探索推进纸质档案向居民电子档案及个人APP开放工作

(二)健康教育服务

1.全年提供不少于12种健康知识内容的印刷资料(其中中医药服务内容不少于3种)。2.全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其中中医药服务利用内容不少于2种),在正常接诊时间内播放。各项目实施单位印刷纸质和购买电子健康资料按公卫经费测算表安排,每年纸质和音像资料至少各新增两种。3.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1次、村卫生所每2月1次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4.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其中开展大型活动2次以上,每次活动不少于100人),逐步深入所服务单位进行义务咨询讲座并发放宣传资料。5.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至少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县直四家医院每月举办至少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其中4次讲座,每次讲座不少于50人,深入所服务单位进行讲座)。县乡医疗机构进行健康知识讲座时结合慢病示范县创建入所服务单位进行健康知识讲座至少四次。6.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性开展个体化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逐步在重点人群家庭成员中培训一名家庭健康指导员。

(三)预防接种服务

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建证率>9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建卡率>95%。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完善预防接种制度,规范预防接种程序,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做好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严格按服务规范为辖区常住0-6岁儿童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确保0-6岁儿童建册率100%,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报表及时、数据准确,健康指导到位,降低新生儿残疾率,有效防范新生儿死亡。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按规范要求为常住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包括一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早孕建册率达到85%以上,产后入户访视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健康管理率、产后42天健康检查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上报数据准确、及时。

进一步加强全县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服务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第三版服务规范要求认真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服务,加强对本辖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的搜索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定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教育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七)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通过门诊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患者筛查、管理力度,要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2021年高血压患者患病率基数使用全国平均患病率25.2%,各单位要按标准测算应筛查管理的数量。今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5%,血压控制率>50%,本底资料齐全、真实、数据完整。

2.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通过门诊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糖尿病患者筛查、管理力度,要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2021年糖尿病患者患病率基数使用全国平均患病率9.7%,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标准测算健康管理数,继续全面开展成年人首诊测血糖工作,多渠道加大筛查发现2型糖尿病患者的力度。

今年各项目实施单位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要达到35%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65%,血糖控制率大于50%,本底资料完备。今年基本公卫绩效评价将继续把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管理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进行评价。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对辖区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要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全部纳入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报告率指标4‰,在册管理率≥85%,规范管理率≥80%,服药率≥70%,规律服药率≥5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0%,患者面访率≥80%,家属教育率≥80%,严格按服务规范进行管理,本底资料完备。     

每季度最后一周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危险等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花名表和随访评估表报县局和县疾控中心,临时新增3级患者要在24小时之内将评估表、情况说明、随访表及时报县局监督疾控股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按规范负责筛查和推荐转诊、入户随访、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并做好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各级医生要主动发现报告疑似肺结核患者和患者居家服药管理等工作。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按规范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相关内容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开展0-36月(6、12、18、24、30、36)儿童中医药调养服务,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指导、起居指导,适龄儿童提供按摩等服务。

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至少一次中医药健康指导和一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随访时各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指导,内容包括健康状态辨识、饮食调养。积极对2型糖尿病患者开展健康管理中医药服务。

认真记录相关档案资料老年人和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40%以上。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各项目单位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和相关信息报送,参与风险评估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和处理。协助上级专业公卫机构做好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等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定期对辖区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工作,巡查每月至少2次。按规范完善各自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十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具体要求按《阳城县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执行。

(十四)项目数据统计报送和档案整理

各专业公卫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要求逐级统计汇总服务人口、项目指标等各类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及时有效,县乡村核对一致,数据和实际人口服务情况一致,所有上报数据必须真实经领导审核后报送和备存。年度终了,绩效评价完成后,各专业公卫机构和县乡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各自年度国家基本公卫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要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政策制度、花名册、健康档案、评价督导、数据等相关资料。

五、工作职责

(一)县卫健局职责

县局是全县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全县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县医疗集团、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组织全县基本公卫的绩效评价,经评价后安排全县基本公卫项目执行补助资金分配。组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县级宣传,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基本公卫项目专业机构及财务等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分别于半年、年终绩效评价两次。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一年两次督导。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开展工作。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所(县卫校)、卫生监督所、县中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全县基本公卫具体项目业务培训、指导、日常管理和协助县局开展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要分别制定出所承担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负责对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督导、评价、技术支持和数据统计汇总上报,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采取分片包干、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完成项目工作的培训、指导与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实施单位进行督导一次,在卫健局组织下每年进行两次绩效考核。

(三)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和任务分工

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实施由县人民医院、二院、中医院、眼科医院,25个乡镇卫生院和所属卫生所承担。

1.县直四家医院是承担实施相应单位常住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实施项目工作,要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将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免费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县级四家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所服务人群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配强配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工作,特别要让医生参与健康体检、健康教育和随访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各类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给所辖居民提供实实在在的健康管理服务,做实重点人群服务实效。

2.县妇幼院: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全县孕产妇孕中、晚期各项健康管理服务,4-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县直四家医院范围内常住居民、辖区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县直学校查验接种证等各项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要切实做到服务规范、资料齐全、信息录入完整,要与相关医院信息对接顺畅。要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将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开展工作。

3.县卫生监督所: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县直四家医院范围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相关工作,要切实做到规范巡查、资料齐全、信息完整。要有专门的分管领导,将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工作。

4.乡镇卫生院:是承担实施辖区常住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本方案要求规范实施,要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有专门的分管领导,专门的公共卫生科室,将12项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协作科室,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免费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院负责领导、组织、督促所辖行政村卫生所根据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基本公卫工作任务,根据各自乡镇的实际情况卫生院要明确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到村卫生所,乡镇要对村卫生所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一年四次督导和两次绩效评价。

卫生院要与所属卫生所签订年度基本公卫服务工作项目任务书,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指标要求等相应内容。    

5.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卫生所承担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完成相应的工作指标。

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村卫生所进行工作任务安排,村卫生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主要为:切实掌握所属村人口基本情况和政策宣传,完成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更新,做好重点人群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协助卫生院开展体检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报表。各卫生院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村卫生所开展相应工作。村医要按要求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扎实进行重点人群随访,   

6.项目实施单位内部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本院内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制度,制定本院内部基本公卫实施方案,确定本单位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工作实施细则和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补助经费使用、核算、拨付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参与基本公卫服务的人员,明确职责,建立内部绩效评价机制严格落实,细化考核评价内容,将本院内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工作的行政人员、医务人员、公卫人员等全部纳入绩效评价,人员收入与绩效挂钩,切实提高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服务质量和实效。

六、经费补助

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标准,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级配套经费65元,其中5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础包”签约,提供基本公卫、基本医疗服务

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并经严格考核评价后拨付相应补助经费。

县局将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后拨付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卫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实行“先预拨、后结算”

各单位要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局补助经费拨付县医疗集团后,医疗集团应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收到预拨经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村级相应经费预拨到村卫生所,半年和全年经绩效评价后拨付卫生院的补助经费应在1个月内经评价下拨到村卫生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它途。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卫经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落实。

(一)村卫生所补助资金。介于我县偏远村较多的特点,行政村人口少于185口人(电子档案数)的每村补助4800元,用于保障人口偏少行政村村医实施基本公卫工作积极性,大于185口人的行政村,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按所服务人口人均24元预算(人均经费4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人均2元预算,实际补助金额按全年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兑现。

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对所辖卫生所进行两次基本公卫绩效评价,按服务工作数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价,不经评价不予补助资金拨付,奖优罚劣。

乡镇卫生院要严格遵照程序对卫生所进行绩效评价和拨付资金,严格按时间节点拨付资金,不许无故截留村卫生所公卫经费。

(二)乡镇卫生院公卫补助经费。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卫经费按农户人均36元预算(人均经费6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人均3元预算(人均经费60%);所直接服务非农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按人均60元给予预算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人均5元预算;卫生院预拨经费暂扣1元补助妇幼院孕保儿保;实际补助金额按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兑现,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不足将按绩效评价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奖优罚劣。

凤城卫生院要严格从实做好辖区内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登记接种、接种证查验、补种等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年终经各相关医院核实并经县局综合绩效评价后予以相应补助。

拨付给卫生院和县直医院的基本公卫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科学使用,只能用于本辖区开展基本公卫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三)县直医院补助经费。县直医院按服务人口人均65元进行预算(60元基本公共卫生,5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际补助经费要扣除1元补助妇幼院预防接种、孕保儿保;扣除2.34元补助监督协管;年终按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兑现,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不足将按绩效评价结果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奖优罚劣。

(四)妇幼院补助经费。服务相关乡镇卫生院、县直医院委托的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县直学校、流动人口、县直医疗单位管理的城镇非农人口等预防接种相关服务要严格从实登记服务数量,经费补助先预拨,年终经相关医院核实并经综合绩效评价后予以结算拨付,服务质量、数量不足,服务不到位将扣发相应补助资金。

(五)县卫生监督所经费补助。县城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除凤城镇卫生院承担的任务外,由县卫生监督所完成,经费补助先预拨,年终按绩效评价结算兑现。

(六)县健教所经费补助。根据国家政策县健教所要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纳入基本公卫项目进行管理,具体承担全县健康促进健康素养监测、烟草流行水平监测、健康宣教等工作,经费补助按市里专项文件要求进行落实,要认真落实全县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各项工作。

七、绩效评价

(一)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县医疗集团、各项目实施医疗卫生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组织基本公卫绩效评价工作,一年开展两次绩效评价,做到半年、全年各一评价、一评比、一总结、一通报、一兑现。重点评价实施机构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逐步加大对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满意度评价力度。

县、乡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价方案,规范开展本辖区所属村和单位内部基本公卫绩效评价,将本医院收到的补助经费纳入绩效评价,各单位公卫科工作人员和参与基本公卫工作的科室和医务、管理人员均纳入内部绩效评价范围,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评价结果的利用

基本公卫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相挂钩,县局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基本公卫补助经费拨付和结算。全年绩效评价总分前半年占40%,年终占60%。半年、全年综合绩效评价根据辖区人口及工作实际情况分一类、二类、三类、山区、县直五类,每类之间奖第一罚最后一个。(一类:凤城、北留、润城、町店、东冶、八甲口,二类:河北、西河、白桑、演礼、次营、蟒河,三类:尹庄、芹池、羊泉、寺头、驾岭、固隆、董封,山区:横河、桑林、西交、杨柏、李圪塔、三窑;县直:人民医院、肿瘤医院、中医院、眼科医院)

七、重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稳定和配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

各专业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成立专门的领导组,院长或分管院长专门抓本辖区基本公卫实施工作。医院主要领导要明确本单位基本公卫工作当前实施现状、工作指标和评价情况等核心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各单位要将公卫科人员配备充足,要求业务素质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单位公共卫生队伍要保持稳定,公卫科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将列为重点考核指标,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应由医生进行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体检结果应由医生进行综合健康评估、指导和反馈签字。要根据年度任务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确保基本公卫服务实施效果

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承担基本公卫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要充分探索医防融合、医卫融合、医养融合、医体融合的健康管理模式,推动基本公卫和基本医疗,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基本公卫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举措,补齐短板。县乡医疗单位要结合35岁人群首诊测血压,继续开展对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提高我县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和规范管理水平,今年绩效评价将继续把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继续推动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医防融合健康管理工作。对于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采用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深度融合开展健康服务管理的办法,逐步解决“管理慢性病的公卫人员不会看病,会看病的医生不参与慢病管理”的医疗预防分离状况,切实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要深入重点人群家庭开展面对面随访,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实际效果,提高群众健康获得感。

(三)进一步强化培训督导,专业公卫机构要强化培训和督导评价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对各自承担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督导、评价和指导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加强培训《国家基本公卫服务规范(第三版)》,着力提高规范的使用质量和效果,及时更新和调整相关表格、流程等,确保使用标准的表格。充分利用例会等形式对全县公卫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公卫人员素质。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督导服务,及时发现各实施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指导其纠正。加强对从事基本公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公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评价,实现培训和评价全覆盖,要研究制定年度所分管基本公卫项目的具体工作办法,定期督导检查,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补助经费管理,严格督导和绩效评价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国家、省卫健委等单位关于基本公卫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使用补助经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审核,对于村卫生所的补助经费,经绩效评价后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实施单位和承担了部分基本公卫实施项目的专业机构均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卫实施规范》(第三版)和各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工作。乡镇卫生院和县直承担基本公卫服务的单位要扎实对所属村开展至少一年两次的绩效评价,并严格开展机构内部经费使用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绩效评价。专业公卫机构和县乡各单位要更加认真、严肃开展督导和绩效评价,让绩效评价充分发挥激励鞭策的作用,提高我县基本公卫实施的实效。

附件: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

附件: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

专项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级财政部门

晋城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财政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免费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指标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85%

指标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指标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指标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指标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指标6: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31838人

指标7: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

8495人

指标8: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指标9: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65%

质量指标

指标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5%

指标2: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5%

指标: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指标4: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指标5: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不断缩小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逐步提高

指标2:服务对象满意度

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