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意见的通知
我县于2011年被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每3年复审一次,到目前为止,经过了2014年、2017年、2021年三次复审,全部通过,2024年为第四次复审年。现就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请广大群众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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