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成果公布(二)
按照《山西省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我局下发了《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阳卫健函字〔2024〕125号)文件,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持续强化宣传、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欺诈骗保典型案件。
现将近期发现的限定性别类检验检查项目、药品异常结算部分数据通报如下:阳城县人民医院3人违规结算5次,涉及907.45元,阳城县润城镇中心卫生院2人违规结算2次,涉及金额159.44元,阳城县寺头乡卫生院1人违规结算1次,涉及金额43.85元,阳城县凤城镇中心卫生院1人违规结算1次,涉及金额76.82元,阳城县芹池镇中心卫生院2人违规结算2次,涉及金额69.44元。
所涉及的违规医保基金及违约金已由医保局追回,上缴医保基金账户,我局党组对部分涉事人员作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决定,部门联动,共同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