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0-26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9-A-002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适用范围

我县境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五、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4年12月10日修订)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50项:

六、办理条件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申办材料

1. 阳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申请表》;3份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一份

5、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科室设置情况;一份

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一份

7、 设备清单;一份

8、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章制度。一份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二、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办发许可证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23268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