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发布日期: 2021-10-26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

    001033002000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其他权利

    四、适用范围

自然人

五、设立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六、办理条件

  1、遵循先建后迁的原则建设符合教学标准的体育设施。
2、新建体育设施的规模和标准不低于原有体育设施。

七、申办材料

1、拆迁或改变全民健身设施或者改变用途的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该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理由。原件2份;

2、详细的拆除和改动方案、设计方案和相关论证材料,复印件2份;

3、拆迁或改变全民健身设施或者改变用途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函,复印件2份;

4、全民健身设施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复印件2份;

5、改建、拆除全民健身设施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全民健身设施的房屋产权,复印件2份。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十、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途径:向本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方式: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4238190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主体:卫健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查询电话:0356-423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