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9-Z-003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其他权利
四、适用范围
夫妻双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生育行为不予受理)
五、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和有关证件、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登记、造册和建档。因客观原因不能即时发放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发证的决定和理由告知申请人;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办理条件
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七、申办材料
1、独生子女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5、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
6、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7、夫妻双方近期合影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制证4、发证
十、办理时限
随即办理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
无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4226306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