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四、适用范围
自然人
五、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
六、办理条件
1、受理责任:受理审核对象提供相关材料;
2、审查责任: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责任:
3、通过审查,作出是否通过的决定;
4、送达责任:将审查决定送达被审核的对象;
5、事后监督:监督落实情况;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七、申办材料
无需申请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356-4237308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