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给付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9-E-005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四、适用范围
个人:我县境内户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群
五、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六、办理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七、申办材料
1.申报表三份
2.夫妻双方申请一份
3.村委证明一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复印件三级以上)或死亡证明一份
5.父母及子女身份证、户口原、复印件一份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复印件一份
7.婚史材料原、复印件一份
8.抱养的提供相关手续一份
9.乡镇计生办调查报告,两人以上签字一份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公示-上报
十、办理时限
12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公告送达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23268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