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19-F-00800-140522
二、实施部门
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适用范围
个人:我县户籍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人群
五、设立依据
【法律】《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六、办理条件
我县户籍;公民对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诊断结果证明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提供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七、申办材料
1.鉴定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原、复印件
3.诊断证明
八、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鉴定-办结
十、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送达结果
无
十三、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无
十四、咨询方式
0356-4223652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0356-4238191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