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行政征收类事项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原《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法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缴纳社会抚养费,2016年二胎政策实施,新条例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行政征收类事项不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