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24号

提案的答复


郭利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职称聘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在整合人才资源、凝聚力优秀人才等工作上取得积极进展。

为健全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一是合理确定评聘模式。各地充分考虑现有评聘模式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求,确定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和聘用的衔接关系。二是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审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衔接。按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在岗人员数科学设置岗位,合理增加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三是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学科建设和各地实际,科学、合理、动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合理增加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我局将根据医疗卫生系统实际,划分职称类、明确职称层级和名称、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使用相结合;完善职称评审组织体系、强化职称评审监管;加强职称评审标准与机构岗位之间的关联性。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指导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管理、专技、工勤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等工作,鼓励督促各单位强化管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供政策支撑。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人事聘任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