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8/2021-000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3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1-08-23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 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 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正文

第一部分: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和博物馆(下称文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下称广电)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文博、广电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事业及产业发展,拟订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与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县基层相关工作。

(3)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业务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文博活动和项目实施。指导县级重点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设施建设和基层相关设施建设。

(4)依法对文化、旅游、文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案件联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监测经济运行;负责行业统计及统计信息发布。

(5)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7)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文博、广电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8)指导、管理、协调全县文化、广电领域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9)指导、管理、协调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建立健全全县智慧旅游、旅游集散、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10)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跨区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管理指导文博外事工作。开展广电国际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2)负责全县旅游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负责假日旅游、特种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3)负责管理、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文博相关的审核、推荐申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承担确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播出进行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

(15)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6)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加强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配合联动,优化协同高效;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文博融合发展。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文物资源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力度。

(19)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划转相关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对划转事项涉及的年度核验、行政处罚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内部设有办公室、文化和广播电视管理股、旅游管理股、文物管理股、财务人事审计股5 个股室,共有编制83 人(其中行政 9 人,事业 74 人),2020 年底实有在职职工 60 人(其中公务员 5 人、事业人员55 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 48 人。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阳城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阳城县文物保护中心

阳城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阳城县图书馆

阳城县文化馆

阳城县文物博物馆

第二部分: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2020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 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0 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0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收入情况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 年收入 79922774.35元, 2019年收入36532637.5元,比上年增加43390136.85元,增加原因为疫情期间逆周期政策补贴资金、文物中心以及博物馆并入本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5678154.1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244620.2元。

(二)支出情况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支出71320425.33元,2019年支出39134728.87元,比上年增加32185696.46元,原因为疫情期间逆周期政策补贴资金、文物中心以及博物馆并入本单位。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152400.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2709元、卫生健康支出237517元、住房保障支出 428640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1719159.18元。基本支出 8806125.75元,项目支出 62514299.58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191066.15元(其中基本支出 8806125.75元、项目支出 40384940.4元)。

二、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 年基本支出8806125.75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448240.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862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169.8元、资本性支出 487089.5元。

三、2020 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通过政府采购369510元,全部通过公开采购方式进行,全部为货物支出。

四、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5000元,支出决算430197.89元,完成预算的141%,比上年增加354698.89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两辆红旗轿车购置费375511.5元,2020年文物中心、博物馆预决算并入本单位。

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及决算。

公务接待费预算60000元,支出决算15868元,完成预算的26.4%,比上年减少20852元,全年公务接待8批次,共3000人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5000元,支出决算38818.39元,完成预算的51.7%,比上年增加39.39元;2020年新增两辆红旗轿车购置费375511.5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到各乡镇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桥费、保险费等。本年度很好的贯彻执行了压减支出。

五、2020 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6辆,实有汽车6辆。

2、房屋情况。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为154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为286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我单位现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2020 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旅游宣传经费、逆周期政策补贴资金等45个,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