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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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正 文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发展、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省、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

五、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及内容初审。

八、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九、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推进对外文化产业合作与发展。拟定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进行审批、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二、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艺术类博物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十三、管理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县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定年度交流计划,组织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五、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各项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景区(点)管理;

十六、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对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购物点等旅游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全县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八、负责全县旅游宣传推介,开发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

十九、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全县旅游业安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监督管理旅游经营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或者参与查处侵害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十一、保护国家文物、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二、地上文物的安全保护与维修监督管理,地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发掘;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

纳入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阳城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博物馆)

阳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阳城县文化馆

阳城县图书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2.48万元,较上年比较减少449.8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年初预算资金中包含2020上级下达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由于疫情影响未完成的项目资金。

二、2022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机关及所属文物旅游发展中心、执法队、图书馆、文化馆五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9.41万元,下降62.5%,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公用资金安排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比2021年2.7万元增加17.1万元。主要增加项为文物保护中心因办公地点搬迁本年计划新增办公用品等。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项目3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2.48万元,包括:旅游发展和宣传经费;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文化稽查费;免费送戏下乡;上党梆子现代戏“满门忠烈”创排;逆周期提振文旅市场;洛阳阳城会客厅运行;广播电视户户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农村文化建设;图书购置;年度文物保护专项;文保员生活费;古建筑日常养护;博物馆免费开放、可移动文物普查和文研经费;博物馆保安人员经费、博物馆文物安全;博物馆保护修缮;新建博物馆片区项目;出土古钱币研究;庆祝建党100周年文化活动经费等,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车辆情况 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机关、事业单位共6辆。

(二)房屋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共计4867平方米。

(三)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为免费送戏下乡200场,涉及金额240万元。

(二)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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