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8/2022-0018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5-10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  阳城县文化馆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阳城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 

四、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城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县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进行指导,为群文理论的建设、群文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辅导工作;培养群众文化干部和艺术骨干。

三、建立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完善网络化、数字化服务体系,数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

四、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

五、搜集整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资料,建立资料库,保护、传承民间文化。

六、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阳城县文化馆预算主要包括阳城县文化馆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2021年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见附件) 

四、2021年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见附件)

五、2021年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支出明细表(见附件) 

六、2021年其他运转类公用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七、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见附件)

八、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九、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件)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见附件)

十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见附件) 

十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十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十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十七、2021年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十八、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0000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70000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000元。

二、关于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数变化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00元,与2020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结构情况

  项目支出270000元,主要包括文化创作与保护100000元,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120000元,新农村建设50000。

三、关于阳城县文化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一)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二)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项目3个,包括: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文化创作与保护,新农村建设;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000元,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本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占用的国有资本。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阳城县文化馆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