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8/2022-002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7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阳文旅发〔2022〕101号                 签发人:王雪瑞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下达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促进本地区文化繁荣发展,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市财教〔2021〕175号)精神,现将2022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表),用于本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一、经费补助标准

2022年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万元,省级补助0.5万元,县级补助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98号)要求执行,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保障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支出补助经费不得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混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凡乡镇综合文化站有名无实,长期不开展任何文体活动的,不得使用该资金。

各乡镇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纪检、财政、审计、文旅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分配明细表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中央补助

晋市财教

(2021)175号

省级补助

晋市财教

(2021)175号

县级补助

小计

凤城镇文化站

3

0.5

3

6.5

北留镇文化站

3

0.5

3

6.5

润城镇文化站

3

0.5

3

6.5

白桑镇文化站

3

0.5

3

6.5

演礼镇文化站

3

0.5

3

6.5

町店镇文化站

3

0.5

3

6.5

芹池镇文化站

3

0.5

3

6.5

寺头乡文化站

3

0.5

3

6.5

西河乡文化站

3

0.5

3

6.5

次营镇文化站

3

0.5

3

6.5

董封乡文化站

3

0.5

3

6.5

河北镇文化站

3

0.5

3

6.5

蟒河镇文化站

3

0.5

3

6.5

东冶镇文化站

3

0.5

3

6.5

横河镇文化站

3

0.5

3

6.5

总  计

97.5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