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3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阳文旅发〔2021〕114号                 签发人:王雪瑞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促进本地区文化繁荣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文〔2021〕65号)和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市财教〔2020〕189号)精神,现将202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表),用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一、经费补助标准

202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0.5万元,县财政补助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98号)要求执行,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保障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支出补助经费不得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混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凡乡镇综合文化站有名无实,长期不开展任何文体活动的,不得使用该资金。

各乡镇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纪检、财政、审计、文旅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资金分配明细表》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3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

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中央补助

晋市财教(2020)189号

省级补助

晋财文

(2021)65号

县级补助

备注

凤城镇文化站

3

0.5

3


北留镇文化站

3

0.5

3


润城镇文化站

3

0.5

3


白桑镇文化站

3

0.5

3


演礼镇文化站

3

0.5

3


町店镇文化站

3

0.5

3


芹池镇文化站

3

0.5

3


寺头乡文化站

3

0.5

3


西河乡文化站

3

0.5

3


次营镇文化站

3

0.5

3


董封乡文化站

3

0.5

3


河北镇文化站

3

0.5

3


蟒河镇文化站

3

0.5

3


东冶镇文化站

3

0.5

3


横河镇文化站

3

0.5

3


合   计

45

7.5

45


总   计

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