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阳文旅发〔2021〕114号 签发人:王雪瑞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下达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促进本地区文化繁荣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文〔2021〕65号)和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市财教〔2020〕189号)精神,现将202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表),用于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
一、经费补助标准
2021年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0.5万元,县财政补助3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财政部 文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98号)要求执行,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保障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支出补助经费不得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混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凡乡镇综合文化站有名无实,长期不开展任何文体活动的,不得使用该资金。
各乡镇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纪检、财政、审计、文旅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资金分配明细表》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3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印发 |
附件:
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中央补助 晋市财教(2020)189号 | 省级补助 晋财文 (2021)65号 | 县级补助 | 备注 |
凤城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北留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润城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白桑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演礼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町店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芹池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寺头乡文化站 | 3 | 0.5 | 3 | |
西河乡文化站 | 3 | 0.5 | 3 | |
次营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董封乡文化站 | 3 | 0.5 | 3 | |
河北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蟒河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东冶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横河镇文化站 | 3 | 0.5 | 3 | |
合 计 | 45 | 7.5 | 45 | |
总 计 | 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