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文件
阳文旅发〔2022〕6号 签发人:王雪瑞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风险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属各单位,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
现将《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5日
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印发 |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吕梁孝义市发生的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教训,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文旅局决定开展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三违”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两节”“两会”和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稳定,为全方位推动全县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一)全县文旅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组
组 长:田 苗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郭 玮 县政府督查专员
工作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县文旅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文旅行业领域集中行动进行指导、督导和调度。
(二)全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雪瑞 县文旅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王正斌 县文旅局副局长
卫军善 县文旅局副局长
郭树基 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宋晓军 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刘月兰 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军 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学锋 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机关各股(室)长、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各股(室)长、文物保护中心各股(室)长、执法队全体成员、下属单位一把手、各类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
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负责制定全县文旅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旅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统筹协调、督查检查、信息报送、工作调度、考评通报等工作,定期向县“百日攻坚”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管领域、分管行业、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县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单位等。
四、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类文旅场所对场所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可靠、完整好用、安全有效。严禁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不得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进行搭建。室内密闭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要按规范设置,不得占用或封闭,不得违规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障碍物,密闭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应急引导工作人员,建筑物排烟外窗严禁封堵,不得在建筑扑救面设置广告牌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施工工地留守人员安全管理,严防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治理。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文旅场所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要加强交通道路、桥梁、涵洞、隧道和易发生落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安全检查和巡查,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或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通过加装防护网等措施进行加固;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建立警戒区域,对建在山体、陡坡上的特种设备和开展的旅游项目,加大安全管理力度;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景区要及时关停,旅行团要取消或终止行程。
(三)高风险项目专项治理。对旅游景区内漂流、滑雪、攀岩等高风险项目的资质和准入登记、工商营业执照、体育经营许可证进行检查,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在有效期内使用;配备相应的技术指导人员和救生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取得专业资质并持证上岗,建立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医疗救护人员、应急药品和器械齐全、达标;对没有经过审批的体育类高风险项目,一律停业;对经过审批的体育类高风险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旅行社、导游等旅游经营者要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高风险娱乐项目。
(四)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各类文旅场所要对场所内大型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悬空栈道、锅炉和电梯等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或者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大型游乐设施的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进行重点排查。对客运索道、缆车的吊具护栏、脱索保护功能可靠性进行排查。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
(五)道路交通专项治理。旅行社要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加强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对承运车辆情况进行检查,乘坐导游专座,提醒游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系好安全带。对旅游景区内的客运车辆、公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景区内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景区内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路面的积水、积雪、积冰等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障碍物,对事故易发路段增设必要的警示标志,做好交通疏导管理工作,确保游客的旅游出行安全;对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损毁、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发布预警警示或禁止游客通行和禁止进入游览,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部门,加强各类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类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星级饭店等文旅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旅行社要选择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要求导游人员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提醒工作。旅游星级饭店把握好食品采购、加工和保存关,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七)公共安全专项管理。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公众聚集场所严管措施,严格管理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各类文旅场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报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下属各单位,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见附件4),联络人信息要报送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
各类文旅场所要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并对本企业(单位)每个单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逐条逐项全面自查自改,自查自改情况要经主要负责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文旅局。
(三)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22年1月—3月底)
县文旅局将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打击”的要求,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存在现实危险或导致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要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抽查督查、综合督导阶段(2022年1月—3月底)
一是部门100%全覆盖检查。县文旅局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文旅场所逐一进行检查,做到100%全覆盖。二是综合督查组“四不两直”不间断督查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和安委办联合成立“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综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文旅场所方案制定、安排部署、抽查检查、工作调度、专题会议、挂牌督办、台帐管理、信息上报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导。三是党政领导至少每月两次包联督导。实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包联责任制,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主任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就“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副主任每月至少深入包联点进行2次督导检查。全面实行安全隐患清单化管理,做到一企一台帐。
六、保障机制
(一)一闭环。“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要对老旧隐患进行地毯式、全覆盖“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要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挂牌督办,坚决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排查隐患问题的基础上,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所有的问题线索要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办公室举报电话0356-6936288。
(二)两移交。一是及时移交举报线索。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办公室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根据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交办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接而不办”“虚假办结”的,县“百日攻坚”办公室将提级核查,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及时移交违法违纪线索。对涉嫌犯罪的,要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嫌失职渎职的,要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三)三公开。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要通过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对非法生产经营、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清单和查处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包括:违法性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吊销证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级核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等10项内容。
(四)四承诺。各类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到位作出承诺;对本企业内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作出承诺;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县文旅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到位作出承诺;对全县文旅行业是否存在非法企业作出承诺。
(五)五个一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要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
(六)一调度。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专项工作组组长每月至少对文旅行业领域集中行动情况进行1次专题调度,办公室主任至少每周进行1次专题调度。
(七)一追溯。对于“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党政领导干部因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在集中攻坚行动中发现存在腐败行为的,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退休,都要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对于虚假承诺、承诺事项未兑现的,一律依法追溯相关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由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各类文旅场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建设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同。为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宣传、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安全生产隐患较多、事故多发的环节,如旅游包车、消防、拥挤踩踏、防汛、特种设备、地质灾害、山体落石、火源管控、高风险游乐项目等,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后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果断采取暂停运营、关闭等措施。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全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检查人员要于每周五12点前,按附件1、2、3格式,将本周工作检查情况报送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办公室。
联 系 人:卫军善
联系电话:4232656
附件1:“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表
附件2: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统计表
附件3: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台帐
附件4:全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联络人
附件1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文旅集中行动专项工作组 | 检查组 | 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 执法情况 | 追责情况 | 问责曝光工作 不力情况 |
联合惩戒 | ||||||||||||
检查企业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情况 |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 行政 罚款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 取缔 | 党政纪处分 | 追究刑事责任 | 约谈 通报 | 公开 曝光 |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查处 | |||||||||||||
(个)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个) | (个) | (家)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人) | (人) | (家) | (家) | (家) | |
附件2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称/非法业主名称 | 核查单位 | 是否提级核查 | 所在地县、乡镇(街道) | 企业类别 | 重大隐患/具体非法违法行为 | 违法 性质 | 信息来源及 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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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
9 | ||||||||
…… |
附件3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责任清单 |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问题概要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结果 | 问题所在单位及责任人 | 部门及责任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附件4全县文旅行业“百日攻坚”集中行动联络人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号 | 电子邮箱 | 单位地址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