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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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7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

吉学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王曲遗失疑似甲骨(坑)进行清理找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王曲村的文物情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王曲村共登记文物点6处,其中:遗址1处、古建筑5处,分别为王曲遗址、王曲庙、王曲南阁、王曲佛堂、王曲王家院和王曲村西头9号院。

具体情况:王曲遗址位于王曲村西约100米,为东周时期文化遗存,王曲庙正殿有部分元代构建,其余文物点均为明清建筑。王曲遗址南北长约300 米,东西宽约150米,分布面积约4.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1米,断崖上暴露遗迹有灰坑4座,土坑竖穴墓2 座;采集陶片有夹砂灰陶、泥质灰陶,纹饰有绳纹和素面;可辨器形有夹砂灰陶圆唇束颈绳纹罐、夹砂灰陶鬲、泥质灰陶甑、豆等。

二、无法确认王曲村为“商汤亳都遗址”的几点说明

1、年代与商汤都城之事

王曲村村民曾反映王曲村北有九层夯土高台之事,疑是商汤都城祭祀之地,其实是土层天然形成的料姜石结块,没有任何人为痕迹,与夯土毫不关联。2020年10月31日,我局邀请山西省考古所的赵辉所长、晋城市博物馆安建峰馆长(现任泽州县政府副县长)一行,联合对王曲村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显示,王曲村的遗址年代最早可追溯到东周时期,且当地的地貌呈南北阶梯状分布,地块狭小,不符合建设商汤都城的要求,也承担不起都城的相关功能。2022年,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再次联合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对王曲村周边5公里范围内进行了调查,仍然未发现任何地面遗存。

2、甲骨文窖藏坑和甲骨情况

王曲村村民曾多次向我局反映村里老人口述,1994年西河乡在王曲村东面修建上李至王曲的村村通公路时曾发现过甲骨文。应村民的要求,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2019年县文物保护中心对村民所述曾发现甲骨文的地方进行了多次的清理、发掘,覆盖面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所需费用由我局承担,但仍一无所获,未能发现一块村民所述甲骨遗存来证实和支撑相关的说法。

综上情况表明,村民所述甲骨文窖藏坑和甲骨情况缺乏物证,只是道听途说,不足为凭。目前,还没有再进行大规模清理寻找的必要条件,这样不仅劳民伤财,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对地下埋藏文物进行主动发掘的。当然,如果一旦发现任何“商汤亳都遗址”在王曲的重要线索,我局将继续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按程序开展下一步的清理和发掘。

分 管 副 县 长:

承办单位负责人:                 承办人员:杨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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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