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信访局

第三届“循法信访、依法办访”信访法制宣传之——正确的信访方式,你知道吗?

发布日期: 2021-08-16 发布机构: 县信访局

正确的信访方式,你知道吗?

一、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

书面形式。

二、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注意什么?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走访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

三、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

5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委派的人员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根据《信访条例》第34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怎么办?

《信访条例》第35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