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信访局

阳城县信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08 发布机构: 县信访局

阳城县信访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建设。

一、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今年机构改革后,信访局首次纳入县政府直属部门管理,这对我单位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积极适应职能转变,带头学法、用法,积极推动法治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一是加强机关法律知识学习,购买了相关法律书籍,提高工作人员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律规定引导群众的能力。二是用法律知识指导信访工作。努力克服用老经验办事的习惯,通过网络学法、书本学法、公职律师讲法等形式,重点学习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更多地用法律来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做到兼顾情理,努力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力争达到“事心双解”的效果。三是落实工作要求。研究明确了履职任务清单,做到年中回头看,年终做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

机关党支部明确提出,学法不仅是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更是做好信访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对此,我们坚持把各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融入到日常的学习工作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一是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法治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学习领会其中蕴含的法治思想,增强用法治思维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遇到哪方面的问题学习哪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同时,有计划地在中心组中开展了《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寻求法律与信访工作的契合点,切实提高用法律指导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打造法治信访奠定基础。 

三是依托警示教育月活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延伸法制教育,让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真正知党纪知国法,增强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

三、狠抓落实,不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建设“法治信访”是我们近年来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各级信访部门的领导下,我们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

一是坚持诉访分离。注重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鲜明导向,对群众来访中反映的涉法涉诉事项,在认真甄别和耐心解释基础上,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依法解决,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着力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落地见效。群众反映的诉求中大多数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有关,为切实杜绝简单以信访程序代替行政程序,以信访方式解决代替行政方式解决现象,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针对行政机构改革中新设立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们推动县委办政府办出台《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信访联席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了我县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乡镇和全县党政机关重新推行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目前,全县33家行政机关根据自身职责拿出了分类处理诉求清单,31份清单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住建局、国土局等5家单位和乡镇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7件,基本没有发生重复访。

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权威。一些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一部分信访人还抱有“大闹大解决”、以访谋利的心态。在处理这些信访问题时,我们要求各责任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化解,一方面对信访人从专业的角度进行教育解释,一方面对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问题依法解决不走样。同时,我局与司法局于8月20日联合发文《关于推进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通知》,对访调对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调解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方式,及时就地定纷止争。县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了“调解室”,聘请了3名人民调解员,建立起局公职律师对来访事项进行甄别,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

四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了法治宣传。5月份的信访条例宣传周,印刷宣传单12000份、宣传册1500份,在府前广场和各乡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信访法规宣传。11月与县政法、公安等6部门联合印发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进村入户,做到了全县所有行政村全覆盖。配合公安机关积极收集固定证据,对1名长期缠访闹访的信访人进行了依法处置。

四、健全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对我们来说是老面孔新考验。《信访条例》是针对所有行政机关而颁布,信访部门和行政机关都是《信访条例》的执行者,而信访人并不是开展信访工作的行政执法对象。成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后如何贯彻依法行政要求成为我们的难点。对此,我们一方面同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寻求指导,一方面按照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确定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等,明确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建立执法记录台账,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进行规范。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执法公开发布撤销更新制度,依托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文件和工作动态,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我们提出了“深入推进网上信访,进一步拓宽网上渠道,方便群众,降低信访成本,全力打造信访“低碳”新模式”的法治惠民项目。对此,我们加大了网上信访的宣传,通过在来访群众中宣传、发放宣传单宣传等各种途径,提高群众网上信访和移动客户端、微信等方式进行投诉的知晓率和使用率。10月份,经市信访部门统一协调,我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网上信访”链接,群众通过县政府的网站就可以更加方便地反映诉求、提出意见。我们也对县信访接待大厅的群众信访事项查询机进行升级,工作人员可以在查询机上手把手地交群众进行网上投诉,通过自动接收的信息登录信访信息系统网上投诉平台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和结果,减少走访的不便。全年我县网上信访投诉65件,实现了零的突破。

五、防范风险,忠诚履行政治责任

预防和化解突出信访隐患、重点信访问题是信访工作的政治任务。我们结合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着眼于源头预防,强化过程管控,确保不出事。

一是深入摸排突出隐患。今年以来2次组织各乡镇各单位进行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隐患大排查,在全国“两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前将排查确定的重点群众和重点人员明确包案和具体责任单位进行交办。

二是着力推动解决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坚持向县分管领导发提醒函,向责任单位发通知函的方式,引起县领导和责任单位的重视,依法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越级聚集苗头的事项,我们在深入基层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推动落实责任、妥善解决。今年先后对红太阳陶瓷集资群体、老农机人员、外贸公司拖欠工资、下芹村集中供暖等以《信访要情》报送。

四是强化工作责任。把防范重大信访风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局班子成员在集中2次深入各乡镇和重点单位走访同时,就重点集体访多次深入责任单位进行协调。机关各股室认真落实局班子要求,接待中心每天对来访情况进行梳理,对重复集体访提请局班子研究,由督查股进行专项督查,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2019年我县信访总量1926人(件)次同比下降51%,这是继2018年我县信访总量回落到4000人(件)次后的明显降幅,全年也没有发生1起50人以上的集体访,没有因信访发生围堵机关、堵塞交通等情况。

我们也十分清楚,信访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法治化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情,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就我们自身而言,对《信访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知识依然学习不够相对薄弱,对工作中如何依法行政还认识不足,特别是依法行政上还有很长的路去探索。

2020年,我们将把法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学习先进做法,真正提升我单位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贯彻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加强与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沟通,主动接受工作指导和检查,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好各项要求,切实从制度上健全、管理上规范,积极稳妥推进。

二是要更加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升全局党员和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三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重点加强法治宣传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体宣传活动,把信访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网上信访、访调对接、心理咨询等工作,在及时、就地、依法上下功夫,继续巩固我县稳中向好的信访形势。控增量、减存量、降变量,切实推动基层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五是加强工作督查,发挥单位公职律师作用,一方面对本单位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和法规性工作进行审查,一方面对责任单位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结论进行审查,坚决杜绝答非所问、回避矛盾甚至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

六是发挥信访保障作用,在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加强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和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更加规范运用行政程序和法治手段做好信访保障,防止引发媒体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