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1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长任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本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一是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或自学形式,利用业务讲堂、召开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所有参加人员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二是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三是落实依法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严格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审核和签发等程序进行管理,每月月末对本部门履行职责业务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3.推动政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把国家、省、市、县最新的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发布到政府网上,并对外公布咨询来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退役军人咨询问题。今年以来,各类来信来访办结回复率达到100%,暂无收到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权责事项22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给付10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在履行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针对隶属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定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了《阳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其中包含了议事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共24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三项制度,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或行政决定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对执法事项及措施作出法制审核。

6.健全矛盾纠纷处理机制。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发挥拥军优抚、关爱帮扶、安置创业、法律援助等作用,组织开展涉军摸排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成立至今,在辖区内未发生过行政诉讼件。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步扩展至“谁服务谁普法“,实现普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执法人员执法证考试,2019年全局有执法证人员3人,2020年已报名并审核通过1人,争取全局拥有执法证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成立以来,陆续通过人员转隶、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同样,乡、村两级服务站人员虽已配备到位,但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2.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和经费不足,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没有根据时代变化,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同时,存在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

三、2021年工作安排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2.不断推进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充分利用辖区律师资源,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完成对我局“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书面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宣传。

3.进一步完善部门决策机制。力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4.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政府网、政府公开栏、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利用清明、烈士公祭日等节日,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