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我国有超过4000万的失能人员,高昂的护理费用已经成为沉重的经济负担,形成了“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困局。社会的需求使得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应运而生。
2020年10月,晋城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山西省第一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2021年2月晋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晋城市民政局、财政局等五部门出台《晋城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现在晋城市阳城县也可以申请办理了。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1. 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 在晋城市连续参保缴费2年(含)以上并累计缴费满10年,累计缴费未满10年的,可按标准一次性补足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年限后享受相关待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前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后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受该项缴费年限条件限制。
3.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经过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达到6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护理的。
申请资料:
1. 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申请表;
2. 医疗机构或康复医院出具的完整病历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残疾或意外事故致残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和代理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
4. 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5. 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申请人承诺书;
6. 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申请授权委托书。
阳城县经办地点:阳城县政务中心三楼长期护理窗口
咨询电话:0356—320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