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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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19-12-25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阳城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承担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以及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等主要职责。

成立以来,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认真对照“6个破除”,深入查找医疗保障工作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对标福建省三明市、厦门、天津等先进地区医疗保障工作先进经验,创新思维,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创优争先,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机关。

制定《阳城县医保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阳城县医保局关于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法,做到知法守法。我局把强化干部的法治素养作为防范履职风险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和时间,并实施到位。积极支持领导干部职工外出参加系统内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共派出2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参训人员回来后将所学知识通过授课的方式教给大家,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指导分管或所在股的业务工作,促进各项业务更规范、更严谨,医疗保障服务更到位

二、医保监管纳入法治轨道。

(一)加强协议监督管理

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一步加强协议监督管理,根据违约情节轻重,严格予以拒付费用、限期整改、暂停结算、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按阳城县医保局医保基金监管流程图处理流程工作。每检查完1家,由现场检查工作记录表,稽查意见书,门诊电话随访登记表,住院电话随访登记表,病历审核登记表等相关佐证资料组成,盖单位公章,稽查人员和医药机构负责人现场签字。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准确适用裁量权,规避廉洁风险。     

(三)落实监督查处结果 

下发函《阳城县医保局关于基金稽查队分组和考评考核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阳医保函【2019】11号)和《阳城县医保局关于乡镇基金稽查队分组和考评考核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阳医保函【2019】19号),成立6支基金稽查队,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先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和核查投诉举报线索,全方位开展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完成我县医疗机构566家。县级医院5家,社会办医2家,民营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25家(含分院8家),村卫生所476,诊所55家。药店116家。监督检查100%全覆盖。截至11月底,我局对医药机构违规处理总金额为314.90万元,其中医疗机构240.88万元,药店74.0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8家,其中医疗机构3家,药店5家。媒体通报3家。集体约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