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事项:对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检查。
依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晋城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