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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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突破 为企解难 阳城县颁发全省首宗建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日期: 2024-11-01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上门服务活动中,来到了阳城县博耀能源有限公司,为企业现场颁发了全省首宗建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证书下来后,我们就能尽快办理融资贷款了,咱们不动产登记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大力推进,阳城县乡村经济发展势头猛进,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同一项目建设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相邻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即“同一权利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同权属性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就存在建(构)筑物应该如何落宗、不动产单元代码设立、登簿、缮证等疑难问题。为了切实解决企业不动产登记和融资需求,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主动作为,将这一难题列入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任务,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要敢于创新,外学内引,结合实际,破解难题。

在主动向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领导汇报情况后,通过上级部门的牵线搭桥,相关人员到江苏省江阴市学习取经,初步建立了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思路和办法。针对阳城县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又积极对接审批、规划、用地等部门,比对现有的政策依据和登记系统,不断突破原有的固化思维,就建筑物落宗、登记单元代码设立、登记、发证、以及转让、抵押和司法处置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多轮次的沟通,于2024年9月2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意见(试行)》,明确了适用情形和负面清单、办理流程、调查方法、登记发证方式和相关要求,为办理该类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通过解决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问题,保障了企业的不动产权益,解决了企业因增产扩能在不同性质土地上的使用需求,解决了已有部分空闲土地无法充分利用的问题,解决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消防通道等规范使用土地的问题,解决了上市企业使用不同性质土地的规范问题。

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的上下贯通系统抓好 15 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也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阳城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用力+巧力”破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通过一本小小证书暖民心,惠企业,彰显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