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阳城县自然资源局不忘初心见行动便民利企强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6-25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5月31日下午,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和山西星河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阳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转让登记。

经过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后,得知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土地入股形式与山西星河碳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开发项目。目前,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想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将土地转让给山西星河碳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转让登记。

按规定,投资额不足25%的,不能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没有土地证,山西星河碳新材料有限公司就无法办理下一步的建设、规划等手续。这直接关系到企业项目的手续办理和正常开工建设。在这一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窗口与审批窗口紧急对接协商,根据中共晋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改革助推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晋市改办发〔2019〕3号)文件中第十一条规定“允许用地单位‘先证后补’”的要求,先为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而后由审批窗口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为其办理预转让批复;最后中心凭借预转让批复和土地转让合同为两家公司办理了不动产预转让登记。在一个半个小时内,不动产登记窗口就高效的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为山西星河碳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常办理相关手续和开工建设提供了权属保障。

一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始于需求,终于满意”的服务理念,以“便民利企”为服务宗旨,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登记资料。推出“企业服务专窗”,并针对企业实际需要,制定“个性化”服务清单,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助企解难题,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