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自然资源局

阳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18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

阳征预公告〔202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阳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拟征收凤城镇上芹村集体土地0.2640公顷、水村村集体土地1.2427公顷、卧庄村集体土地0.4694公顷、下李丘社区集体土地15.0168公顷,共计16.9929公顷。起点位于阳城县城北部,人社局东300米;终点位于阳城县张峰村西,与演礼快速通道顺接(四至详见阳城县批次建设用地上芹、水村、卧庄、下李丘地块勘测定界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阳城县凤城镇上芹村、水村村、卧庄村、下李丘社区。

用途: 交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阳城县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阳城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阳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