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兵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阳城县润城镇河头村南北大街37号的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为《土地登记审批表》13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处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