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徐茂因保管不善,将 阳集建(1994)字第Z0133214号的土地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或者不动产登记证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9日